延庆区某职工张某,因肾占位性病变进行治疗,在经过医疗保险报销、企业补充保险、北京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后,年自付医疗费用3万余元,给家庭生活造成临时困难。 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帮扶,经由延庆区总工会对职工家庭困难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申报至北京市温暖基金会,通过“延庆区职工专项温暖基金”给予职工帮扶金1800余元,以慰问职工家庭。 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延庆区职工专项温暖基金” 主要用于延庆区在职工会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或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临时应急救助。在职工会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在享受医疗保险报销、企业补充保险、北京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后,生活仍处于困难状况需要救助的,依据自付医药费用金额及家庭困难程度,经审核后给予相应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