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某单位职工刘某,因患肝硬化需进行肝移植治疗,在经过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互助保障等报销和赔付后,当年自付医疗费用30万余元,给家庭生活造成临时困难。 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帮扶,经由大兴区总工会对职工因病致困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申报至北京市温暖基金会,通过“大兴区职工应急救助专项温暖基金”给予职工救助金5万元,助力职工家庭解决燃眉之急。 北京市温暖基金会 “大兴区职工应急救助专项温暖基金”由大兴区总工会、各镇(街道)、产业园区总工会和各爱心单位共同捐资发起。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大兴区建会单位工会会员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重大疾病医疗和因突发事件或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等的临时应急救助。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北京市困难职工标准170%以内的职工,在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后,依据当年自付医药费用金额给予相应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