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某公司职工阎某,因患结肠癌进行治疗,在经过医疗保险报销、北京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等报销后,年自付医疗费用6万余元,给家庭生活造成临时困难。
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帮扶,经由怀柔区总工会对职工家庭困难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申报至北京市温暖基金会,通过“怀柔区职工专项温暖基金”给予职工救助金16000余元,以缓解职工家庭困境。
北京市温暖基金会“怀柔区职工专项温暖基金” 主要用于怀柔区工会会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重大疾病医疗和因突发事件或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临时应急救助。会员本人及其其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在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北京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等报销后,生活仍处于困难状况需要救助的,依据自付医药费用金额及家庭困难程度,经审核后给予相应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