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立先,男,50岁,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申请人于2020年6月在河北燕达陆道培医院确诊为“急性髓系白血病M5”,并于同年12月在解放军总医院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费用总额951408元,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494852元、企业补充医疗报销82468元、工会互助保障报销98858元、单位救助3000元、各级工会救助58000元、专项基金救助67923元后,自付费用146307元,高额费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按照基金会应急救助管理办法,职工本人重大疾病救助标准,自付10万以上,建议救助50000元。
于涛,男,33岁,北京密云供销合作社职工。申请人因突发脑梗致多年生活不能自理,长期进行康复治疗,近一年治疗费用总额263240元,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69857元、工会互助保障报销2223元、专项基金救助20000元后,自付费用171160元,高额费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按照基金会应急救助管理办法,职工本人重大疾病救助标准,自付10万以上,建议救助50000元。
王英建,男,58岁,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职工。申请人于2021年6月因意外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去世,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按照基金会应急救助管理办法,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因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特殊困难,建议救助10000元。